关于举办2018年全省文化馆业务技能比赛决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2018年全省文化馆业务技能比赛决赛的通知 各市文广新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构建全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提升群众文艺创作能力,进一步提高全省文化馆从业人员业务技能,增强公共文化服务和效能,在各地前段选拔和初赛工作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于11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在全省文化馆系统开展文化馆从业人员业务技能比赛决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赛人员1.参赛对象为各市、县文化馆在职相关从业人员(含聘用一年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在45岁以下。2.各市初赛完,于11月1日前分别报送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四个专业门类前2名,领队1名,届时到省文化馆参加决赛。二、比赛方式 决赛由山东省文化馆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现场比赛的方式进行。通过组织专家现场评分,对舞蹈、音乐、戏剧、曲艺四个门类参赛选手进行评奖,每个门类分别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决赛过程将在山东省文化馆官方网站进行网络直播。三、比赛内容本次技能大赛决赛的比赛内容主要为知识问答和作品表演两部分。其中知识问答占20%,作品表演占80%(新创作品加1-5分);评分办法为:知识问答采用闭卷答题,答题时间1小时;作品创作表演设专家评委,进行现场打分,现场亮分,保证比赛的公平、公开、公正。四、工作要求此次比赛是提高全省群文业务人员技能,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的重要举措,请各市文广新局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技能大赛的组织选拔、推荐工作。按要求将进入决赛的四个门类名单由各市文广新局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电子版统一报送到山东省文化馆辅导培训部。不接受个人报名。联系人:李彩鹏 电话:0531—81300609 13884986529电子邮箱:sysgpxb@163com通讯地址:济南市经十一路14号邮 编:250014 特此通知。 附件:1.山东省2018年度文化馆业务技能大赛决赛报送表2.山东省2018年度文化馆业务技能大赛决赛内容和评分标准 山东省文化厅 2018年10月8日附件1山东省2018年度文化馆业务技能大赛决赛报送表填报单位: 市文广新局(加盖公章)序号姓名性别年龄技术职称单位联系方式参赛类别参赛剧目12345678领队(姓名、性别、职务、单位、、联系电话):请于2018年11月1日前将报送表(电子档)报送至山东省文化馆辅导培训部,邮箱sysgpxb@163.com。新创作品请在参赛剧目后标注:(新创) 附件2山东省2018年度文化馆业务技能大赛决赛内容和评分标准一、知识问答(100分):公共文化服务基础知识1. 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2.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四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标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鲁办发〔2015〕25号)《山东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年)》《艺术学概论》彭吉象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全民艺术普及:文化馆的责任与使命》中国文化馆协会主编,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5 《文化站长业务手册》山东友谊出版社2010二、作品表演(100分)1.音乐类:由选手现场演奏或演唱一首完整的音乐作品,一首歌曲,能充分表现自身专业特长,自备伴奏音乐,限时6分钟内。鼓励新创文艺作品参加,2016年以后新创作的作品加1—5分。2.舞蹈类:自备舞蹈剧目片段或舞蹈组合表演(中国古典舞、民族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拉丁舞均可),自备音乐,mp3格式,限时6分钟内。鼓励新创文艺作品参加,2016年以后新创作的作品加1—5分。3.戏剧类:由参赛者主演一个戏剧作品(其他参演者可组织辖区表演爱好者参与),时间不超过12分钟。鼓励新创文艺作品参加,2016年以后新创作的作品加1—5分。4.曲艺类:由参赛者主演的一个曲艺作品(其他参演者可组织辖区表演爱好者参与),时间不超过10分钟。鼓励新创文艺作品参加,2016年以后新创作的作品加1—5分。
2019-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