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文化馆2025年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5-02-18 | 作者:jnwhy
一、 依法设立登记的信息
事业单位法人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济宁市文化馆
2.住所: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运河路136号
3.宗旨: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业务范围:
(一)组织、指导群众文化活动。
(二)培训业余文艺骨干。
(三)搜集、整理、保护民族民间文化遗产。
(四)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与交流。
4.法定代表人:张华锋
5.经费来源:全额拨款
6.开办资金:784万元
7.举办单位: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济宁市文化馆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单位行为,确保公益目标的实现,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是济宁市文化馆。
第三条 本单位类别是公益一类。
第四条 本单位住所是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运河路136号。
第五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是财政拨款。
第六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是784万元。
第七条 本单位举办单位是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第八条 本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是济宁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
第九条 本单位领导体制是行政领导人负责制。
第十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十一条 本单位的宗旨是组织群众文化活动,提供公共文化服务,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繁荣群众文化事业。
第十二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
(一)承办和组织开展各类社会文化艺术活动;
(二)为群众提供各种文化服务;
(三)组织群众文艺作品创作;
(四)辅导、培训文艺骨干和社会文艺团队;
(五)组织和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
(六)辅导县(市、区)文化馆开展群众文化工作;
(七)开展对外社会文化交流,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
(八)承担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整理、研究和保护工作;
(九)在职责范围内负责馆安全保障和应急管理工作;
(十)承担市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 党的领导
第十三条 济宁市文化馆党总支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本单位改革发展和履行职责各方面全过程,强化政治功能,加强对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政治把关,与行政领导班子共同做好本单位工作。要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本单位党务工作所需经费从日常工作经费中列支。
第四章 举办单位
第十四条 举办单位享有下列权利:
(一)提出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二)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任命本单位行政负责人;
(四)监督本单位运行;
(五)负责本单位工作人员招聘;
(六)查阅本单位会议记录;
(七)审核章程草案及章程修改草案;
(八)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举办单位权利。
第五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五条 本单位决策机构是济宁市文化馆行政办公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 本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的产生方式为举办单位任命;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产生方式为举办单位任命。主要行政负责人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全面负责本单位业务工作;
管理本单位的日常事务;
负责本单位的人事、财务、资产等管理;
主持开展工作;
(五)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义务有:
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决策机构依法做出的决定和命令;
按照事业单位职责范围和章程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
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模范遵守财经纪律,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并加强对单位的财务管理;
超越事业单位职权范围行使职权造成损害的,或者由于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承担相应责任;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章 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十七条 本单位的合法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十八条 本单位的经费使用应符合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十九条 本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依法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条 本单位财务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配备、管理。
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的人事管理、岗位管理、人员聘用、考核奖惩、社会保险、工资福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单位接受捐赠、资助,应当符合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必须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三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后,变更新的法定代表人前应当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第七章 信息公开
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地公开以下信息:
(一)本单位章程;
(二)本单位依法设立、变更登记信息;
(三)本单位年度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
(四)年度财务报告;
(五)本单位发展规划、重大决策等事项;
(六)本单位认为应该公开的其他信息。
第八章 终止程序和剩余资产处理
第二十五条 本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经审批机关决定撤销;
(二)因合并、分立解散;
(三)因其他原因依法依规应当终止的。
第二十六条 本单位终止,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
第二十七条 举办单位同意本单位终止后,本单位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开展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八条 清算工作结束,形成清算报告,报举办单位审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二十九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资产,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进行处置。
第九章 章程修改
第三十条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符的;
(二)章程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三)决策机构认为应当修改章程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条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经2021年5月20日济宁市文化馆行政办公会审议通过。
第三十三条 法律、法规、规章对章程的制定、修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济宁市文化馆。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备案之日起生效。
三、法人年度检查信息
突出优化文化服务供给,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一是加大优质文化资源供给,惠及基层群众。“市民大舞台”作为我市文化惠民品牌,以运河文化广场为主阵地,延伸至敬老院、商场、景区、军营等,全年举办75场演出,服务15万人次,2024年特别推出的“爱在社区”系列演出23场。同时,参与组织济宁市乡村文化旅游节启动仪式、 济宁市乡村“村晚”优秀节目颁奖及民间艺术展演、行走的美育课堂走进梁山景区、全市广场舞大赛、第六届“儒乡鼓韵金唢呐”民间吹打乐汇演等大型群众性文化活动。组织开展舞蹈、音乐等艺术公益辅导走进农村、走进学校、走进机关、走进企业等115次,服务3600人次。针对县(市)区文化馆站业务人员开展专业辅导18次。进一步强化了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的实践,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文化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是打造群众文化活动品牌,深入推进全民艺术普及。在2024年,我们馆致力于打造群众文化服务品牌,深入推进全民艺术普及,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培训方面,我们成功打造了“艺路声花”音乐培训、“游于艺”美术书法培训和“舞动四季”舞蹈培训及特别受青年人喜爱的形体午间课堂等品牌项目,全年共开展183个公益培训班,招生4790人,累计培训65742人次,较2023年增长了54.3%。此外,我们馆内活跃着21支群众文化团队,常年参与活动的人数超过700人。
在活动组织方面,依托“最美公共文化空间大赛优秀公共文化空间案例奖”的荣誉,举办了近百场公共文化服务活动,特别是在春节、元宵节、端午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和全国文化馆服务宣传周期间推出活动,以及济宁市打击乐大赛、济宁市第三届“童心向党”少儿大舞台艺术展演、全市合唱比赛、第十届山东省戏剧红梅大赛、济宁市小戏小剧展演等群众性文化活动。
讲座方面,“文化济宁 百姓讲堂”服务品牌已运行11年,2024年共完成10场授课,线上服务观众达201.73万人次。同时,我们还举办了38场涵盖声乐、书法绘画、器乐、传统文化等艺术门类的艺术讲座,进一步丰富了市民的文化生活。
场地使用方面,多功能厅开展了62场活动,二楼大厅开展了24场,培训教室使用7200次,群星剧场演出、排练、录制使用50场次,这些都充分展示了我们文化馆在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活跃度和影响力。
优化各种展览展示,增强文化惠民成效。
依托文化馆新旧场馆全面免费开放展厅,面向社会各界不同群体举办了丰富多彩的公益性、示范性、导向性惠民展览活动。全年共开展全省“大美黄河”系列展览、全省群众摄影作品展和全省群众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等共计32场,累计观看展览人数达30万人次。
突出新品创作,打造群众喜闻乐见的作品
适应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依托山东文化艺术节群众优秀新创文艺作品汇演、省广场舞展演、省群众合唱展演等赛事平台,我馆群众文艺创作呈现出百花齐放的喜人态势,诞生了一大批具有时代精神、地域特色和生活气息的群众文艺精品。有音乐作品《中国力量》和山东梆子小戏《锦缘》、岭儿调《运河春晓》、群舞《我家住在运河边》、山东花鼓《闻鸡起舞》、广场舞《河风鼓韵》、山东琴书《孟母教子》、新编女声小合唱《好儿好女好江山》,以“移风易俗”为主题编排了豫剧《婆婆也是妈》、《婆媳情》、山东落子《送彩礼》等群众性节目。我馆职工创作的美术书法作品在多个省级以上活动中大放异彩,包括第十三届全国书法纂刻作品展、十三届全省优秀美术作品展、山东省社科联2024年度人文艺术作品大赛等展览活动,获奖层次创历年新高。我馆组织征集、选拔报送的42件美术作品入选2024年新春农民画创作征集展示活动、“童心向太阳”全省少儿书画展等大型展览。
突出理论研究,强化文化馆可持续发展动力
济宁市文化馆组建多个理论研究团队,围绕本馆群文工作实践以及济宁市公共文化服务发展现状,开展理论研究工作,获批济宁社科课题2项,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课题结题1项,有多篇论文发表或在征文中获奖。
突出非遗保护,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一直以来,秉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使命,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全面开展非遗保护、传承、宣传、体验和申报工作。2024年成功举办了15场非遗展演活动,如非遗月启动仪式暨非遗年货大集,以及“非遗影像·文化记忆”摄影大赛等,这些活动不仅展示了非遗的魅力,也加深了公众对非遗文化的认识。
在服务方式上,创新打造了“非遗小课堂”教学模式,实施“三进两促”志愿服务项目,共开展96次活动,覆盖校园、场馆、景区和社区。打破了传统的小课堂教学体验模式,创新打造了非遗主题沉浸式体验活动,如“节日里的非遗”系列活动,增加了传统活动的文化内涵,扩展了涉及非遗项目的广度。此外,我们还为青少年群体创新打造了“学、玩、比”于一体的“匠心遗韵•非遗研学行”活动,受到学生及家长的喜爱与认可。
艺术服务方面,极做好蓓蕾艺术工作站“讲好中华优秀传统故事”的作品打造、报送工作,并完成了2场“讲给孩子们的非遗公开课”。在非遗基础性、系统性保护工作上,组织召开了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会议,开展了山东渔鼓传承人毕德贞记录拍摄工作,并积极参加了2024年度山东省非遗保护会议,同时组织了8期非遗培训班。
在申报评审工作上,完成了我市省级项目申报工作,并组织开展了第六批市级项目申报工作。还积极组织推荐“非遗薪传 弦歌有我”2024年山东省非遗讲解员大赛报送及宣传工作,完成了2024年度市级非遗资金自评工作,并协助济宁市市政协办公室整理编撰《淮海历史文化丛书》济宁卷,共计30个非遗项目。还完成了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验收工作,并参与了国家级生态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申报工作。
突出文化交流,加大文化传播融合
在文化交流方面,新创节目在省市赛事中屡获佳绩,并多次受邀参与文化交流展演、大型群众文化活动。曲艺作品《运河春晓》亮相2024齐鲁民俗网络春晚;山东琴书《喜事多多》参与“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月”展演;新创小戏《鲁锦情》参与“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系列活动展演;济宁市文化馆女小合参与广西“春雨工程”之“大舞台”群众文化活动。在山东省文化馆举办了“萱花永茂”孟母教子非遗系列作品展,并多次承接省馆展览活动。组织10余个项目参加第十届尼山论坛,参加2024中国国际孔子文化节非遗展示工作,加强运河沿线文化交流,承办2024年大运河沿线曲艺传承发展交流展示活动暨“全民艺术普及技能提升计划”系列活动。
在馆际交流方面,积极参与并加强与其他文化馆的合作。参加了“周游济宁 沪来互往”活动,与嘉定区文化馆签订了《文化馆结对共建协议书》,深化了群众文化活动和数字文化馆建设的合作。与滨州市文化馆、徐州文化馆开展馆际交流互动。积极加入淮海经济区文化馆联盟。这些交流活动不仅加强了馆际合作,也促进了公共文化服务的共同发展。
突出线上服务,探索公共服务新路径
济宁市文化馆通过网络平台广泛发布信息,打造了“济宁市文化馆官方公众号”、“济宁文化云”网站、APP和视频号四大官方信息发布渠道,实现“天天有发布,周周有看点”。2024年,各平台共发布2100余条资讯,服务2574.1万人次,其中“济宁文化云”平台服务人次突破2504万。微信平台公众号发布910条信息,拥有2.2万粉丝,阅读量达23.2万次。山东省文化云发布616条信息,微信视频号发布130条短视频,浏览量13.5万,直播24场文化活动及演出,吸引线上观众619.67万人次。济宁文化云项目在“数据要素x”大赛山东分赛济宁选拔赛中荣获二等奖。
拓宽媒介宣传渠道,持续增强文化影响。及时通过“学习强国”平台、中国文化报(文旅中国)等各类国家、省、市媒体发布活动预告、报道活动信息,2024年共计推送稿件93篇次。受到各界广泛关注。
抓实常态化工作,确保业务运行和保障工作持续优化
做好了行政管理、工资晋升、人事统计、退休老干部的慰问等工作;加强会计核算,完成个人所得税申报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完成我馆业务工作推广宣传及艺术档案管理工作。
2024年接待参观考察团队53个。为加强安全生产,完善制定了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年初开展开工第一课安全知识培训,承办2024年度全市文旅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暨安全生产培训班。每月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在每季度或重大节日前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全年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演练、防汛应急演练电梯安全应急演练共计6次。确保了馆各项业务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开展。
四、机构名称:济宁市文化馆
实有人员名单:张华锋、樊云松、李富荣、于双奎、王明峰、李健、张鲁、赵健、王宏、孙灿、王炳智、张续武、芮晗、任冬梅、曲晓文、潘亚敏、李亚、张梦、李敏、王素梅、张娇、孙春阳、高燕、张明、吕源、国敏、毕传忠、赵艺博、李争艳、杨超然、刘庭枫、吴昊、杜辉、陈为琴、齐帅、郑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