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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文化馆信息公开情况

发布时间:2021-04-21 | 作者:jnwhy

 一、 依法设立登记的信息

 

事业单位法人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济宁市文化馆

2.住所: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运河路136号

3.宗旨: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业务范围:

(一)组织、指导群众文化活动。         

(二)培训业余文艺骨干。         

(三)搜集、整理、保护民族民间文化遗产。         

(四)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与交流。        

4.法定代表人:纪文杰5.经费来源:全额拨款6.开办资金:784万元7.举办单位: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济宁市文化馆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为济宁市文化馆。

第三条  本单位住所: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运河路136号。

第四条  本单位是经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管理,该主管部门(单位)即为本单位举办单位。

第五条  本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登记或者备案。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单位宗旨是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

第七条  本单位业务范围:

(一)组织、指导群众文化活动。         

(二)培训业余文艺骨干。         

(三)搜集、整理、保护民族民间文化遗产。         

(四)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与交流。

第八条  从业誓词:本事业单位法人在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从事活动,不违背宗旨,不超越业务范围,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国家法律、法规,履行权利义务,承担民事责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责任监督:投入国有资产的举办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实现宗旨和业务范围的监督管理。部门、行业和社会监督:本单位面向社会开展业务活动和经营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本单位决策机构是行政办公会,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决定拟任法定代表人人选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  本单位拟任法定代表人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他主要职责是: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行政办公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四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原则

第十一条  本单位具体经济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收入。

第十二条  本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认真做好本单位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相关科室及个人。本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帐账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十三条  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本单位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十四条  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本单位接受财政、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十五条  本单位接受的捐赠、资助,必须按照捐赠人、资助人的约定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使用捐款、资助的情况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向捐赠者、资助者公布。 

第十六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前,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五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十七条  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或因宗旨业务已经消失、事业性质改变等原因,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立、合并、撤销的,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八条  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形成清算报告。清算期间,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十九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二十条  单位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律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规定的内容发生改变的。

(三)决策机构决定修改章程的。

(四)其他原因需要修改章程的。

第二十一条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经2009年2月28日领导班子成员会议表决通过。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三、法人年度检查信息

开展业务活动

     (一)积极推动市民艺术普及教育情况

      1、公益性展览常年不断。2020年在疫情得到控制后,先后持续举办“众志成城 抗击疫情—全市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庆祝建国71周年美术书法作品展”等美术、书法、摄影等各类展览近20场,观看展览人数近10万余人次。

      2、艺术辅导培训参与广泛。打造公共文化服务免费开放品牌,组织馆办中老年模特队、国标舞队、踢踏舞队、民族舞队、葫芦丝队、山东梆子戏剧队有序安全开展排练演出活动150余天。同时,针对不同社会群体的需求,开办“全市六艺太极拳教练员培训班”、“全市六艺太极扇教练员培训班”各两期、“民族民间舞基础骨干教师培训班”、“曲艺创作培训班”等各门类公益辅导班多期。

      3、文艺团队建设再上新台阶。由文化馆注册管理的群众文艺团队达90余支,我们一方面加强管理,一方面引导队伍深入社区、村镇、学校等进行惠民演出,在社会上的影响和带动作用越来越大。业余文化团队编创能力不断提升,市文化馆鲁江艺术团报送的《征战疫情》、《给白衣天使点赞》、《众志成城战役情》在山东省文化馆举办的“打赢疫情阻击战 汇聚文艺正能量”文艺作品征集活动中分获三等奖。

      4、坚持文艺精品创作。在2020山东省群众艺术优秀新创作品评比中,音乐作品《中国路》、《天下如意》、舞蹈作品《距离》、曲艺作品《鳖塘风波》、小戏《心灯》、《一札不如四指近》等10件作品获得山东省群众艺术优秀新创作品,数量居全省第一位。山东梆子小戏《心灯》获华东六省一市戏剧小品大赛银奖;舞蹈作品《美丽乡村奔小康》在“山东省第三届优秀广场舞蹈作品展演”中荣获优秀展演奖;创作入选的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三弦平调《孝贤劝父》顺利结项。参加“彩山特曲杯”2020大家唱第三届山东省青年歌手大赛,获得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3个,并获优秀组织奖。

    (二)发挥惠民服务价值引领作用

      1、百姓讲堂活动有条不紊。2020年,按照每月两场,适度增加的方式进行课程安排。截止到目前已完成授课20场。观看微信直播的观众达20多万人次。

      2、“市民大舞台”演出丰富多彩。2020年“市民大舞台”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结合“文化进万家”、“五个大家”、“我为创城喝彩”、“全市优秀庄户剧团调演”等系列主题活动,组织开展文化惠民演出52场,服务观众10万余人次。

      3、专题文艺演出精彩纷呈。先后举办“2020年济宁市新创作群众文艺作品汇演”、“2020年济宁市道德模范故事会巡演”、“济宁市纪念抗战胜利75周年文艺演出”、“决胜2020—齐鲁故事会优秀小品曲艺节目展演暨第三届山东省少儿曲艺展演”等活动十余场。

      4、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有声有色。配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在反法西斯胜利75周年、建军节、五一劳动节、“元月中秋 共庆华诞”母亲节等时间节点,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

      5、扶贫联建送温情。承办“追寻红色足迹•重温革命经典”四省八市群众艺术展演,国家文化云平台进行了现场直播,在线观众达25万余人次。做好与曲阜市息陬镇西夏宋村联建工作,开展送书画进村、惠民演出服务等活动。

    (三)非遗保护传承彰显活力

      1、灵活有效的宣传体验,让非遗“活”起来。打造非遗小课堂品牌,利用周末以及节假日时间组织传承人深入社区开展非遗培训活动,截止目前开展教学活动23场。在济宁广播电台《品读济宁》栏目中开展“讲非遗传承故事 用声音记录济宁”系列专题100余场。

      2、持续不断的展览汇演,让非遗“火”起来。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期间举办非遗抗疫作品展,举办“骑游运河 传承非遗”济宁市“非遗传承 健康生活”骑行宣传活动。举办国庆中秋非遗专题展览活动,邀请剪纸、面塑、泥塑、刺绣等传承人,以绣国旗、剪国旗、贴国旗为主题,丰富非遗专题活动内容,深受广大儿童和家长的喜爱;组织开展“非遗进景区专题演出”活动,先后在邹城上九村景区、金乡羊山景区举办“非遗进景区”专题演出活动。举办济宁市各县市区非遗精品展,截止目前已举办泗水专场、曲阜专场、微山专场以及兖州专场,展览期间并安排传承人现场教授、互动体验非遗项目。

      3、时尚新颖的融合创新,让非遗“新”起来。举办了济宁市首届非遗购物节活动,活动邀请全市各县市区最具地方特色的非遗产品单位和非遗传承人30多家参加,以现场展示和直播带货的方式,推动非遗产品销售。在馆内设立了“文创空间”展厅,分别与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山东理工职业学院等联合建立非遗传习创新基地,把学生们的创意设计作品展示出来。

积极组织各县市区开展第五批国家级、省级非遗项目申报工作,我市有2个项目入选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25个项目入选山东省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成绩位居全省前列。完成第六批市级传承人评审工作。此外,积极做好蓓蕾艺术工作站和暖阳春苗文化志愿服务相关活动。

       2020年,市文化馆分别荣获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的“蓓蕾艺术工作站”讲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故事优秀组织奖、“大家创•众志成城 抗击疫情山东非遗人在行动”优秀非遗作品评选活动优秀组织工作奖、山东省文化馆学雷锋志愿服务月摄影大赛优秀组织单位、山东省文化馆举办“讲好山东故事,走向我们的小康生活”摄影巡展优秀组织单位、“彩山特曲杯”2020大家唱第三届山东省青年歌手大赛优秀组织奖。

 四、济宁市文化馆机构编制实名制情况  

机构名称:济宁市文化馆 

实有人员名单:纪文杰、周轩、樊云松、李富荣、任冬梅、王宏、曲晓文、潘亚敏、李亚、张丹丹、张梦、于双奎、李健、赵健、孙灿、张续武、芮晗、王素梅、孙春阳、高燕、张娇、张明、吕源、国敏、赵艺博、李争艳、刘庭枫、杨超然、毕传忠、吴昊、杜辉、陈为琴、齐帅、薛剑峰、王明峰、李润国、郑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