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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群众艺术馆登记管理信息公开情况

发布时间:2019-08-30 | 作者:jnwhy


一、 依法设立登记的信息

事业单位法人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济宁市群众艺术馆

2.住所: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楼中路21号

3.宗旨: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

业务范围:(一)组织、指导群众文化活动。

         (二)培训业余文艺骨干。

         (三)搜集、整理、保护民族民间文化遗产。

         (四)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与交流。        

4.法定代表人:纪文杰

5.经费来源:全额拨款

6.开办资金:784万元

7.举办单位:济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济宁市群众艺术馆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为济宁市群众艺术馆。

第三条  本单位住所:山东省济宁市太白中路21号。

第四条  本单位是经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济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管理,该主管部门(单位)即为本单位举办单位。

第五条  本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登记或者备案。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单位宗旨是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

第七条  本单位业务范围:

(一)组织、指导群众文化活动。

         (二)培训业余文艺骨干。

         (三)搜集、整理、保护民族民间文化遗产。

         (四)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与交流。

第八条  从业誓词:本事业单位法人在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从事活动,不违背宗旨,不超越业务范围,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国家法律、法规,履行权利义务,承担民事责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

责任监督:投入国有资产的举办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实现宗旨和业务范围的监督管理。

部门、行业和社会监督:本单位面向社会开展业务活动和经营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本单位决策机构是行政办公会,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决定拟任法定代表人人选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  本单位拟任法定代表人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他主要职责是: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行政办公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四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原则

第十一条  本单位具体经济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收入。

第十二条  本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认真做好本单位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相关科室及个人。

本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帐账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十三条  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本单位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十四条  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单位接受财政、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十五条  本单位接受的捐赠、资助,必须按照捐赠人、资助人的约定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使用捐款、资助的情况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向捐赠者、资助者公布。

第十六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前,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五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十七条  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或因宗旨业务已经消失、事业性质改变等原因,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立、合并、撤销的,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八条  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形成清算报告。清算期间,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十九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二十条  单位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律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规定的内容发生改变的。

(三)决策机构决定修改章程的。

(四)其他原因需要修改章程的。

第二十一条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经2009年2月28日领导班子成员会议表决通过。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三、法人年度检查信息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14年度,我单位在市文广新局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围绕一个“舞台”,抓好文化惠民演出。

2014年,利用“市民大舞台”组织举办的文化惠民演出活动达92场,其中,新年春节期间文化惠民“市民大舞台”系列演出活动20余场(曲艺专场、戏曲专场、歌舞专场、杂技专场、广场舞专场等);配合“五城同创”和迎接省运会,分阶段以“倡导文明新风,共建美好家园”、“实践市民精神,建设和谐济宁”、“节日,放飞我们的快乐”、“军民团结一家亲,双拥文化促创城”等为主题组织专场演出活动30余场;特别是组织承办了“文明在我心中”济宁市业余群众文化队伍注册登记暨文明公约签约承诺仪式和演出活动,使我市业余群众队伍逐步规范化管理。

(二)打造两个“品牌”,形成工作亮点。

1、“文化济宁·百姓讲堂”品牌效应初显。2014年开设的讲课次数达35场。非遗传承方面,《济宁山东琴书》、《 刘氏民族乐器制作技艺》、《山东清音》、《济宁查拳》;文学素养方面,杨义堂《现代红楼梦  家国乱世情》、《古典文学中的济宁》,济宁学院教授、文学评论家宗元《解读作家路遥》、济宁作家协会主席孙宜才《我能步入文学殿堂吗?——漫谈作家应具备的素质》;民俗、医药、佛教等传统文化方面,《邮票上的济宁》、《济宁的街巷胡同》、《京剧在济宁民间的传承及对本土文化的影响》、《济宁医药发展史——跟着圣人学养生》、原济宁佛教协会第一任主席李建春《运河岸边的佛光古刹》、《数码摄影基础及摄影技巧》、《古瓷鉴赏探秘》、《塑造成功孩子——有效家庭文化构造》等。同时,“文化济宁·百姓讲堂”走进校园,职业技术学院、理工职业学院、南池小学等。

2、开展广场舞“阴阳板”普及推广活动。举办城区“阴阳板”推广培训班,两个月时间培训队伍十一支二百余人,举办了专场汇报演出;组织中老年阴阳板队伍参加了第三届山东省老年人运动会和第23届省运会开幕式暖场演出;参加“幸福舞起来”山东省首届中老年广场舞大赛,荣获评委会大奖。

(三)依托三个“平台”,增强社会影响力。

1、依托中老年艺术团带动中老年文化活动。包含合唱团、民乐队、管弦乐队、舞蹈队、曲艺队、京剧队、豫剧队、拉丁舞队等各类艺术队伍,组织训练正常化、规范化。合唱队参加山东电视台“共筑中国梦,齐鲁新气象”国庆特别节目的录制。

2、依托内容丰富的展览提升艺术氛围。充分发挥东楼展厅良好的展览功能和便利的位置优势,面向不同社会群体举办了丰富多彩的惠民展览活动达20余场。段玉鹏师生书画篆刻作品展、济宁市十九人摄影展、牛惠丽国画作品展;济宁市儿童画优秀作品邀请展、济宁市第五届少儿书法大赛优秀作品展、济宁市第二届中学生摄影艺术展、第二届山东省中小学校园动漫与数字艺术原创大赛作品展;济宁市老年大学庆七一书画展、济宁市第三届退休人员书画摄影展、纪念毛泽东诞辰121周年暨济宁市老摄协成立十周年摄影展;齐鲁-吴越儒家经典名句篆刻联展、四川临溪画苑书画作品展、济宁市首届“中国传世书画名作高仿作品、线装古籍名著”展;廉政教育图片展(持续45天)、安全文化书画摄影作品展、济宁市书画协会首届书画邀请展。

3、依托地方曲艺传习基地促进艺术交流。传统曲艺西河大鼓“懒汉与鸡蛋”已经参加了数十场惠民演出;新创作山东清音《鞭打芦花》在“大运河流域地方曲艺学术邀请赛中”荣获金奖;山东渔鼓《孔子试徒》在大运河流域地方曲艺邀请赛荣获金奖后,又在湖南常德全国鼓书邀请赛中再夺金奖。

(四)突出五个“重点”,全面提升办馆效益。

1、全力参与各类重大文化活动。参与了“大运河流域地方曲艺学术邀请赛”;省第三届老年人运动会、第23届省运会以及第九届残疾人运动会开闭幕式;市直机关工委庆祝建国65周年“歌颂祖国·中国梦“歌咏比赛;2014孔子文化节“文化惠民优秀节目巡演”;市总工会“工会与职工群众心连心”下基层慰问演出系列活动(10场)。

2、积极参与承办各类艺术比赛活动。参与组织了第二届全市女职工排舞大赛、全市吹打乐大赛、优秀曲艺节目展演、第二届全民广场舞大赛、2014济宁市青年声乐大赛、济宁市优秀庄户剧团评选和优秀节目展演活动。此外,圆满完成了2014年度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书画考级工作。

 3、面向各社会层面开展辅导培训工作。在济宁老年大学建立群众艺术馆艺术培训基地,并在馆内设立济宁老年大学教学实践基地,联合举办老年舞蹈培训;组织文化志愿者开展艺术家进校园活动,在济宁市南池小学建立少儿艺术培训基地和非遗传习基地,在霍家街小学、十三中、十八中、洸河路小学等学校进行艺术辅导;邀请我市非遗手工技艺代表性传承人到学校举行民间工艺作品现场展示和教学活动。

4、非遗保护工作成绩斐然。有4个项目入选第四批国家级非遗项目名录,5个人入选第四批山东省代表性项目传承人;第九个“文化遗产日”期间成功举办了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暨手工技艺绝活展示活动、济宁市2013年度十大非遗传承人、济宁市优秀非遗博物馆(传习所)颁证授牌仪式;组织申报了省级非遗保护十大传承人和十大亮点事件的申报,冯建武获得2013全省非遗保护十大传承人称号,金乡四平调保护获得2013年全省非遗保护十大亮点事件;参与承办的配合省艺术研究院完成了“欧眼看非遗”系列拍摄、非遗曲艺调研和民间体育竞技项目调研活动;组织优秀非遗项目参加山东省第五届文化产业博览会、第三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2014中国剪纸艺术精品江苏(徐州)邀请展。

5、积极组织群文创作。有6件作品荣获第三届乔羽文艺奖;有5项课题获得2014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立项;有1部参编著作荣获济宁市社科成果三等奖;新创作山东清音《鞭打芦花》在“大运河流域地方曲艺学术邀请赛中”荣获金奖,《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打造曲艺艺术精品》等3篇论文分获金、银奖;论文《群众的舞台,文化的盛宴》荣获2014中国文化馆年会论文评选三等奖;有4件美术书法作品入选第三届全国群文美术书法作品大展。

四、济宁市群众艺术馆机构编制实名制情况

机构名称:济宁市群众艺术馆

实有人员名单:

杨维义、任冬梅、樊云松、王宏、杜辉、毕传忠、张梦、于双奎、赵学伦、刘辉、齐帅、李润国、吕源、国敏、赵新宏、王素梅、吴昊、赵福群、赵艺博、曲晓文、张明、周轩、赵健、李富荣、李健、薛建峰、张涛、李争艳、孙春阳、高燕、张娇、张续武、刘庭枫、孙灿、宋丹、王梦旸、宋莉莉、杨超然、潘亚敏、陈为琴、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