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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3-03-03 | 作者:jnwhy

一、 依法设立登记的信息

事业单位法人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济宁市文化馆

2.住所: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运河路136号

3.宗旨: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业务范围:

(一)组织、指导群众文化活动。         

(二)培训业余文艺骨干。         

(三)搜集、整理、保护民族民间文化遗产。         

(四)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与交流。        

4.法定代表人:张华锋

5.经费来源:全额拨款

6.开办资金:784万元

7.举办单位: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济宁市文化馆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为济宁市文化馆。

第三条  本单位住所: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运河路136号。

第四条  本单位是经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管理,该主管部门(单位)即为本单位举办单位。

第五条  本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登记或者备案。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单位宗旨是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

第七条  本单位业务范围:

(一)组织、指导群众文化活动。         

(二)培训业余文艺骨干。         

(三)搜集、整理、保护民族民间文化遗产。         

(四)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与交流。

第八条  从业誓词:本事业单位法人在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从事活动,不违背宗旨,不超越业务范围,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国家法律、法规,履行权利义务,承担民事责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责任监督:投入国有资产的举办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实现宗旨和业务范围的监督管理。部门、行业和社会监督:本单位面向社会开展业务活动和经营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本单位决策机构是行政办公会,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决定拟任法定代表人人选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  本单位拟任法定代表人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他主要职责是: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行政办公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四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原则

第十一条  本单位具体经济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收入。

第十二条  本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认真做好本单位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相关科室及个人。本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帐账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十三条  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本单位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十四条  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本单位接受财政、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十五条  本单位接受的捐赠、资助,必须按照捐赠人、资助人的约定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使用捐款、资助的情况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向捐赠者、资助者公布。 

第十六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前,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五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十七条  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或因宗旨业务已经消失、事业性质改变等原因,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立、合并、撤销的,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八条  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形成清算报告。清算期间,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十九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二十条  单位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律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规定的内容发生改变的。

(三)决策机构决定修改章程的。

(四)其他原因需要修改章程的。

第二十一条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经2009年2月28日领导班子成员会议表决通过。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三、法人年度检查信息

(一)攻克重点工作,全方位打造群众文化服务新高地。

1、成功争创“省级文明单位”。2022年,我馆团结一致,全面准备,高标准完成“省级文明单位”申报工作,最终成功被省文明委评为“省级文明单位”,使我馆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迈上了新台阶,为下一步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凝聚了人心,夯实了基础,开启了好头。

2、积极对上争取,圆满承办山东省十六地市文化馆长培训班。山东省十六地市文化馆长培训班,是全省文化馆工作中的重要活动,省文旅厅、省文化馆高度重视,经过市局和我馆的积极对上争取,2022年7月在济宁圆满举办。此次活动的圆满举办,充分展现了济宁形象,加深了各方交流,得到了省厅、省馆的高度认可。

3、丰富服务内容,全面提升场馆利用率。2022年,我馆充分发挥场馆优势,组织开展展览、培训、演出等群文服务活动。开展展览活动21场(其中老馆展览6场),观展人数达8万人次;组建群众文艺团队15支,报名人数近500人,全年开展排练活动150余天;配合济宁老年大学市文化馆校区春季开设班级52个,共有学员1080人;举办“文化济宁 百姓讲堂”11期,举办少儿中国舞、美术(山水、花鸟)培训班、“游于艺”美育传习班、少儿艺术冬令营、夏令营等艺术培训班10余次,培训学员1500余人;先后组织策划2022济宁市网络春晚;2022年新春曲艺汇演、“千年运河曲声扬”济宁市少儿曲艺大赛、济宁市群众性小戏小剧擂台赛、“喜迎二十大 舞动新时代”济宁市舞蹈专场文艺演出活动、“喜迎二十大 放歌新时代”济宁市群众合唱展演等大型活动 10余场,惠及线上观众300余万人次;利用传统节日举办非遗展演活动20余场;努力做到天天有队伍、周周有培训、月月有演出,有效提升了场馆利用率。

4、打造志愿服务品牌,发挥惠民引领作用。“市民大舞台”我市文化惠民特色品牌项目,2022年“市民大舞台”演出丰富多彩,开展各类线下演出活动45场(线下17场、线上28场),服务现场观众4万余人;“非遗小课堂”是2021年全省非遗保护十大亮点工作,2022年开展积极探索标准化课程建设,开展教学活动30余场,惠及2000余人,被市文明办授予“五为”志愿服务优秀项目,被授予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典型案例;有序做好全市“蓓蕾艺术工作站”“暖阳春苗”常态化教学服务,推广“讲给孩子们的非遗公开课”,全年开展教学服务20余场;发挥“提、帮、带”作用,聚力基层业务辅导,协助县(市)区开展业务帮扶、节目提升、公益辅导、文化下乡等惠民活动30余次。(辅导县市区第十九届群星奖合唱曲目《十送红军》、《新编沂蒙山小调》、广场舞《花棍飞舞新时代》作品的提升排练;辅导梁山县文化馆原创节目《英雄热土》参加山东省电视台晚会录制;积极指导金乡县、嘉祥县、梁山县开展群众性小戏小剧创排提升;参加济宁市文联、济宁市舞蹈家协会文艺志愿服务广场舞公益辅导培训活动走进兖州区、嘉祥县、济宁附小;济宁市文化馆组织书法家志愿者到嘉祥梁宝寺镇南张村开展“送春联  迎新春”文化下乡公益惠民活动。我馆业务人员情系少年儿童成长,辅导少儿清唱团参加了山东省旅发大会开幕式演出《我和2035有个约》节目的录音工作。儿童节前夕,我馆文化志愿者为任城区二十里铺北村孩子们送去了一场精彩文字课。同时,有多名业务骨干多次参与基层演出、培训及辅导等公益性活动。)

5、拓展服务维度,全力打造济宁市文化馆在公共文化数字化平台。为拓展服务维度,提升服务效能,适应时代发展,2022年我馆开展济宁市文化馆公共文化数字化平台建设升级,重点打造“济宁市文化馆官方公众号”、“济宁市公共文化云”网站、“济宁公共文化云”APP三大平台。同时,开通了IPV6网络线路,完成了机房安全防护2级等保测评,提高了访问速度和数据的安全性。目前,文化云平台目前有文化服资讯1550余条,开展文化活动介绍230余次,非遗作品及相关资讯220余项,线上教学视频200余个课时,可预约场馆16个,在山东公共文化云上传各类数字文化资源300余项,多项资源被人民日报、学习强国等平台收录。2022年,微信公众号共发布资讯1800余条,阅读量达到183000余次,云平台及手机APP点击浏览量190万余次,群众掌握文化活动、艺术培训、展览展示等各类活动资讯提供了极大方便。济宁公共文化云线上服务典型案例被文化和旅游部写入2022年国庆假日信息,成为全省唯一获关注表扬的地市。写入全局对上争取七项“全省唯一”之一。

6、服务大局,全力参与市局重大活动。将市局重大活动列为我馆全年重点工作,全面协调,共计选派28名同志全力参与到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发展大会、中日韩三国文化部长会议、世界儒学论坛重大活动,按照高标准、严要求、展风采、炼队伍的工作要求,圆满完成各自担任的工作。

(二)创新引领,打造群文服务工作亮点。

1、创作引领,群文创作成绩斐然,亮点突出。我市打造的歌曲《中国路》、山东琴书《鳖塘风波》、鲁西南鼓吹乐三件作品被推选参加第十九届群星奖复赛,数量居全省地市第一位。节目《吆嚎,大运河!》参加了全省旅游发展大会开幕式演出;我馆业务骨干吕源创作的书法作品《选抄嵇康<琴赋>》成功入选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书法篆刻展览,这既是我市唯一入选的书法作品,也是我馆馆员首次入围全国最高级别的政府大展,开创了历史性先河;我馆创作编导的广场舞《珊瑚颂》入选“舞出中国红”——全国广场舞展演活动;百姓健康舞《最亲的人》入选山东省群众舞蹈优秀作品网络展演活动;《美美与共》、《声声祝福你》在“喜迎二十大 舞动新时代”山东省广场舞展演活动中分别荣获二等奖和三等奖。《声声祝福你》同时入选全国群众舞蹈优秀作品网络展演活动。推选的书画作品在"根与魂"—"二十四节气"主题美术书法创作作品展荣获优秀奖12件,入选作品2件;推选的10件美术作品荣获“二十四节气主题创作系列活动——白露书画作品展”优秀奖。7件作品入围“蓓蕾艺术工作站”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故事会优秀作品展播,其中1件作品荣获一等奖,2件作品荣获三等奖,2件作品荣获优秀奖。在山东省文化馆(站)第二届业务技能大赛也荣获两个二等奖和两个三等奖。1件作品获山东群文系统艺术党课一等奖,3件作品获三等奖;特别是在理论研究方面,实现重大突破,3个项目获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研究课题立项,2个研究项目获济宁市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立项。

2、理念引领,创新打造非遗活动,亮点突出。提出“艺术助推非遗保护”的理念,依托非遗+艺术,成功举办“炉火千年 书刻永契”济宁市首届柘陶书刻作品展。人民日报客户端、山东公共文化云平台、齐鲁一点通等多家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响应省厅加强“二十四节气”宣传推广的号召,创新打造“二十四节气”非遗手造系列课程活动,线下惠及学员300人,线上推广宣传浏览量约10000次,为二十四节气民俗活动的形象化、参与化进行了有益探索。趣游山东、今日头条、直播民生节目、齐鲁晚报 齐鲁壹点、济宁新闻网、更济宁视频刊登报道多家媒体宣传报道。

3、合作引领,加强省市联动,亮点突出。积极争取,协办“追寻红色足迹 重温革命经典”六省十市群众艺术展演,加强了与个省市之间的文化交流。按照“请进来 走出去”的展览理念,2022年,我馆积极与省文化馆对接,开展展览联动机制,承接了省厅主办,省馆承办的“根与魂”二十四节气主题美术书法创作作品展。同时走出去,借助在省文化馆平台,举办了“墨华泉碧”济宁市青年书法优秀作品展,实现了我馆在省馆举办主题展览活动的0突破,提升我市群文书画创作水平。

四、机构名称:济宁市文化馆 

实有人员名单:张华锋、周轩、樊云松、李富荣、任冬梅、王宏、曲晓文、潘亚敏、李亚、张丹丹、张梦、于双奎、王明峰、李健、赵健、孙灿、张鲁、张续武、芮晗、王素梅、孙春阳、高燕、张娇、张明、吕源、国敏、毕传忠、赵艺博、李争艳、刘庭枫、杨超然、吴昊、杜辉、陈为琴、齐帅、薛剑峰、李润国、郑浩、王炳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