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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文掠影——2022年工作年报

2023-04-09
信息公开

一、 依法设立登记的信息事业单位法人基本情况1.单位名称:济宁市文化馆2.住所: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运河路136号3.宗旨: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业务范围:(一)组织、指导群众文化活动。         (二)培训业余文艺骨干。         (三)搜集、整理、保护民族民间文化遗产。         (四)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与交流。        4.法定代表人:张华锋5.经费来源:全额拨款6.开办资金:784万元7.举办单位: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济宁市文化馆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章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为济宁市文化馆。第三条  本单位住所: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运河路136号。第四条  本单位是经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管理,该主管部门(单位)即为本单位举办单位。第五条  本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登记或者备案。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第六条  本单位宗旨是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第七条  本单位业务范围:(一)组织、指导群众文化活动。         (二)培训业余文艺骨干。         (三)搜集、整理、保护民族民间文化遗产。         (四)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与交流。第八条  从业誓词:本事业单位法人在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从事活动,不违背宗旨,不超越业务范围,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国家法律、法规,履行权利义务,承担民事责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责任监督:投入国有资产的举办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实现宗旨和业务范围的监督管理。部门、行业和社会监督:本单位面向社会开展业务活动和经营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九条  本单位决策机构是行政办公会,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制定修改章程(二)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三)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四)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五)决定拟任法定代表人人选(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十条  本单位拟任法定代表人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他主要职责是:(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行政办公会的决议。(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三)拟定内部管理制度。(四)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第四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原则第十一条  本单位具体经济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收入。第十二条  本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认真做好本单位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相关科室及个人。本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帐账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第十三条  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本单位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第十四条  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本单位接受财政、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第十五条  本单位接受的捐赠、资助,必须按照捐赠人、资助人的约定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使用捐款、资助的情况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向捐赠者、资助者公布。 第十六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前,应当进行财务审计。第五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处理第十七条  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或因宗旨业务已经消失、事业性质改变等原因,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立、合并、撤销的,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第十八条  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形成清算报告。清算期间,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第十九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六章    章程修改第二十条  单位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一)章程规定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律规定不符的。(二)章程规定的内容发生改变的。(三)决策机构决定修改章程的。(四)其他原因需要修改章程的。第二十一条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经2009年2月28日领导班子成员会议表决通过。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三、法人年度检查信息(一)攻克重点工作,全方位打造群众文化服务新高地。1、成功争创“省级文明单位”。2022年,我馆团结一致,全面准备,高标准完成“省级文明单位”申报工作,最终成功被省文明委评为“省级文明单位”,使我馆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迈上了新台阶,为下一步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凝聚了人心,夯实了基础,开启了好头。2、积极对上争取,圆满承办山东省十六地市文化馆长培训班。山东省十六地市文化馆长培训班,是全省文化馆工作中的重要活动,省文旅厅、省文化馆高度重视,经过市局和我馆的积极对上争取,2022年7月在济宁圆满举办。此次活动的圆满举办,充分展现了济宁形象,加深了各方交流,得到了省厅、省馆的高度认可。3、丰富服务内容,全面提升场馆利用率。2022年,我馆充分发挥场馆优势,组织开展展览、培训、演出等群文服务活动。开展展览活动21场(其中老馆展览6场),观展人数达8万人次;组建群众文艺团队15支,报名人数近500人,全年开展排练活动150余天;配合济宁老年大学市文化馆校区春季开设班级52个,共有学员1080人;举办“文化济宁 百姓讲堂”11期,举办少儿中国舞、美术(山水、花鸟)培训班、“游于艺”美育传习班、少儿艺术冬令营、夏令营等艺术培训班10余次,培训学员1500余人;先后组织策划2022济宁市网络春晚;2022年新春曲艺汇演、“千年运河曲声扬”济宁市少儿曲艺大赛、济宁市群众性小戏小剧擂台赛、“喜迎二十大 舞动新时代”济宁市舞蹈专场文艺演出活动、“喜迎二十大 放歌新时代”济宁市群众合唱展演等大型活动 10余场,惠及线上观众300余万人次;利用传统节日举办非遗展演活动20余场;努力做到天天有队伍、周周有培训、月月有演出,有效提升了场馆利用率。4、打造志愿服务品牌,发挥惠民引领作用。“市民大舞台”我市文化惠民特色品牌项目,2022年“市民大舞台”演出丰富多彩,开展各类线下演出活动45场(线下17场、线上28场),服务现场观众4万余人;“非遗小课堂”是2021年全省非遗保护十大亮点工作,2022年开展积极探索标准化课程建设,开展教学活动30余场,惠及2000余人,被市文明办授予“五为”志愿服务优秀项目,被授予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典型案例;有序做好全市“蓓蕾艺术工作站”“暖阳春苗”常态化教学服务,推广“讲给孩子们的非遗公开课”,全年开展教学服务20余场;发挥“提、帮、带”作用,聚力基层业务辅导,协助县(市)区开展业务帮扶、节目提升、公益辅导、文化下乡等惠民活动30余次。(辅导县市区第十九届群星奖合唱曲目《十送红军》、《新编沂蒙山小调》、广场舞《花棍飞舞新时代》作品的提升排练;辅导梁山县文化馆原创节目《英雄热土》参加山东省电视台晚会录制;积极指导金乡县、嘉祥县、梁山县开展群众性小戏小剧创排提升;参加济宁市文联、济宁市舞蹈家协会文艺志愿服务广场舞公益辅导培训活动走进兖州区、嘉祥县、济宁附小;济宁市文化馆组织书法家志愿者到嘉祥梁宝寺镇南张村开展“送春联  迎新春”文化下乡公益惠民活动。我馆业务人员情系少年儿童成长,辅导少儿清唱团参加了山东省旅发大会开幕式演出《我和2035有个约》节目的录音工作。儿童节前夕,我馆文化志愿者为任城区二十里铺北村孩子们送去了一场精彩文字课。同时,有多名业务骨干多次参与基层演出、培训及辅导等公益性活动。)5、拓展服务维度,全力打造济宁市文化馆在公共文化数字化平台。为拓展服务维度,提升服务效能,适应时代发展,2022年我馆开展济宁市文化馆公共文化数字化平台建设升级,重点打造“济宁市文化馆官方公众号”、“济宁市公共文化云”网站、“济宁公共文化云”APP三大平台。同时,开通了IPV6网络线路,完成了机房安全防护2级等保测评,提高了访问速度和数据的安全性。目前,文化云平台目前有文化服资讯1550余条,开展文化活动介绍230余次,非遗作品及相关资讯220余项,线上教学视频200余个课时,可预约场馆16个,在山东公共文化云上传各类数字文化资源300余项,多项资源被人民日报、学习强国等平台收录。2022年,微信公众号共发布资讯1800余条,阅读量达到183000余次,云平台及手机APP点击浏览量190万余次,群众掌握文化活动、艺术培训、展览展示等各类活动资讯提供了极大方便。济宁公共文化云线上服务典型案例被文化和旅游部写入2022年国庆假日信息,成为全省唯一获关注表扬的地市。写入全局对上争取七项“全省唯一”之一。6、服务大局,全力参与市局重大活动。将市局重大活动列为我馆全年重点工作,全面协调,共计选派28名同志全力参与到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发展大会、中日韩三国文化部长会议、世界儒学论坛重大活动,按照高标准、严要求、展风采、炼队伍的工作要求,圆满完成各自担任的工作。(二)创新引领,打造群文服务工作亮点。1、创作引领,群文创作成绩斐然,亮点突出。我市打造的歌曲《中国路》、山东琴书《鳖塘风波》、鲁西南鼓吹乐三件作品被推选参加第十九届群星奖复赛,数量居全省地市第一位。节目《吆嚎,大运河!》参加了全省旅游发展大会开幕式演出;我馆业务骨干吕源创作的书法作品《选抄嵇康<琴赋>》成功入选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书法篆刻展览,这既是我市唯一入选的书法作品,也是我馆馆员首次入围全国最高级别的政府大展,开创了历史性先河;我馆创作编导的广场舞《珊瑚颂》入选“舞出中国红”——全国广场舞展演活动;百姓健康舞《最亲的人》入选山东省群众舞蹈优秀作品网络展演活动;《美美与共》、《声声祝福你》在“喜迎二十大 舞动新时代”山东省广场舞展演活动中分别荣获二等奖和三等奖。《声声祝福你》同时入选全国群众舞蹈优秀作品网络展演活动。推选的书画作品在"根与魂"—"二十四节气"主题美术书法创作作品展荣获优秀奖12件,入选作品2件;推选的10件美术作品荣获“二十四节气主题创作系列活动——白露书画作品展”优秀奖。7件作品入围“蓓蕾艺术工作站”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故事会优秀作品展播,其中1件作品荣获一等奖,2件作品荣获三等奖,2件作品荣获优秀奖。在山东省文化馆(站)第二届业务技能大赛也荣获两个二等奖和两个三等奖。1件作品获山东群文系统艺术党课一等奖,3件作品获三等奖;特别是在理论研究方面,实现重大突破,3个项目获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研究课题立项,2个研究项目获济宁市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立项。2、理念引领,创新打造非遗活动,亮点突出。提出“艺术助推非遗保护”的理念,依托非遗+艺术,成功举办“炉火千年 书刻永契”济宁市首届柘陶书刻作品展。人民日报客户端、山东公共文化云平台、齐鲁一点通等多家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响应省厅加强“二十四节气”宣传推广的号召,创新打造“二十四节气”非遗手造系列课程活动,线下惠及学员300人,线上推广宣传浏览量约10000次,为二十四节气民俗活动的形象化、参与化进行了有益探索。趣游山东、今日头条、直播民生节目、齐鲁晚报 齐鲁壹点、济宁新闻网、更济宁视频刊登报道多家媒体宣传报道。3、合作引领,加强省市联动,亮点突出。积极争取,协办“追寻红色足迹 重温革命经典”六省十市群众艺术展演,加强了与个省市之间的文化交流。按照“请进来 走出去”的展览理念,2022年,我馆积极与省文化馆对接,开展展览联动机制,承接了省厅主办,省馆承办的“根与魂”二十四节气主题美术书法创作作品展。同时走出去,借助在省文化馆平台,举办了“墨华泉碧”济宁市青年书法优秀作品展,实现了我馆在省馆举办主题展览活动的0突破,提升我市群文书画创作水平。四、机构名称:济宁市文化馆 实有人员名单:张华锋、周轩、樊云松、李富荣、任冬梅、王宏、曲晓文、潘亚敏、李亚、张丹丹、张梦、于双奎、王明峰、李健、赵健、孙灿、张鲁、张续武、芮晗、王素梅、孙春阳、高燕、张娇、张明、吕源、国敏、毕传忠、赵艺博、李争艳、刘庭枫、杨超然、吴昊、杜辉、陈为琴、齐帅、薛剑峰、李润国、郑浩、王炳智 

2023-03-03
2023年济宁市文化馆单位预算

        济宁市文化馆2023预算公开.pdf

2023-02-28
2022年济宁市文化馆预算公开

       2022年济宁市文化馆单位预算公开.pdf   

2022-04-12
群文掠影——2021年工作年报

2022-01-28
2020 年度 济宁市文化馆 决算

       2020年度济宁市文化馆决算.pdf 

2021-07-28
济宁市文化馆信息公开情况

 一、 依法设立登记的信息 事业单位法人基本情况1.单位名称:济宁市文化馆2.住所: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运河路136号3.宗旨: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业务范围:(一)组织、指导群众文化活动。         (二)培训业余文艺骨干。         (三)搜集、整理、保护民族民间文化遗产。         (四)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与交流。        4.法定代表人:纪文杰5.经费来源:全额拨款6.开办资金:784万元7.举办单位: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济宁市文化馆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章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为济宁市文化馆。第三条  本单位住所: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运河路136号。第四条  本单位是经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管理,该主管部门(单位)即为本单位举办单位。第五条  本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登记或者备案。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第六条  本单位宗旨是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第七条  本单位业务范围:(一)组织、指导群众文化活动。         (二)培训业余文艺骨干。         (三)搜集、整理、保护民族民间文化遗产。         (四)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与交流。第八条  从业誓词:本事业单位法人在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从事活动,不违背宗旨,不超越业务范围,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国家法律、法规,履行权利义务,承担民事责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责任监督:投入国有资产的举办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实现宗旨和业务范围的监督管理。部门、行业和社会监督:本单位面向社会开展业务活动和经营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九条  本单位决策机构是行政办公会,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制定修改章程(二)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三)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四)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五)决定拟任法定代表人人选(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十条  本单位拟任法定代表人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他主要职责是:(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行政办公会的决议。(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三)拟定内部管理制度。(四)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第四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原则第十一条  本单位具体经济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收入。第十二条  本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认真做好本单位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相关科室及个人。本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帐账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第十三条  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本单位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第十四条  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本单位接受财政、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第十五条  本单位接受的捐赠、资助,必须按照捐赠人、资助人的约定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使用捐款、资助的情况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向捐赠者、资助者公布。 第十六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前,应当进行财务审计。第五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处理第十七条  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或因宗旨业务已经消失、事业性质改变等原因,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立、合并、撤销的,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第十八条  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形成清算报告。清算期间,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第十九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六章    章程修改第二十条  单位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一)章程规定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律规定不符的。(二)章程规定的内容发生改变的。(三)决策机构决定修改章程的。(四)其他原因需要修改章程的。第二十一条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经2009年2月28日领导班子成员会议表决通过。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三、法人年度检查信息开展业务活动     (一)积极推动市民艺术普及教育情况      1、公益性展览常年不断。2020年在疫情得到控制后,先后持续举办“众志成城 抗击疫情—全市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庆祝建国71周年美术书法作品展”等美术、书法、摄影等各类展览近20场,观看展览人数近10万余人次。      2、艺术辅导培训参与广泛。打造公共文化服务免费开放品牌,组织馆办中老年模特队、国标舞队、踢踏舞队、民族舞队、葫芦丝队、山东梆子戏剧队有序安全开展排练演出活动150余天。同时,针对不同社会群体的需求,开办“全市六艺太极拳教练员培训班”、“全市六艺太极扇教练员培训班”各两期、“民族民间舞基础骨干教师培训班”、“曲艺创作培训班”等各门类公益辅导班多期。      3、文艺团队建设再上新台阶。由文化馆注册管理的群众文艺团队达90余支,我们一方面加强管理,一方面引导队伍深入社区、村镇、学校等进行惠民演出,在社会上的影响和带动作用越来越大。业余文化团队编创能力不断提升,市文化馆鲁江艺术团报送的《征战疫情》、《给白衣天使点赞》、《众志成城战役情》在山东省文化馆举办的“打赢疫情阻击战 汇聚文艺正能量”文艺作品征集活动中分获三等奖。      4、坚持文艺精品创作。在2020山东省群众艺术优秀新创作品评比中,音乐作品《中国路》、《天下如意》、舞蹈作品《距离》、曲艺作品《鳖塘风波》、小戏《心灯》、《一札不如四指近》等10件作品获得山东省群众艺术优秀新创作品,数量居全省第一位。山东梆子小戏《心灯》获华东六省一市戏剧小品大赛银奖;舞蹈作品《美丽乡村奔小康》在“山东省第三届优秀广场舞蹈作品展演”中荣获优秀展演奖;创作入选的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三弦平调《孝贤劝父》顺利结项。参加“彩山特曲杯”2020大家唱第三届山东省青年歌手大赛,获得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3个,并获优秀组织奖。    (二)发挥惠民服务价值引领作用      1、百姓讲堂活动有条不紊。2020年,按照每月两场,适度增加的方式进行课程安排。截止到目前已完成授课20场。观看微信直播的观众达20多万人次。      2、“市民大舞台”演出丰富多彩。2020年“市民大舞台”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结合“文化进万家”、“五个大家”、“我为创城喝彩”、“全市优秀庄户剧团调演”等系列主题活动,组织开展文化惠民演出52场,服务观众10万余人次。      3、专题文艺演出精彩纷呈。先后举办“2020年济宁市新创作群众文艺作品汇演”、“2020年济宁市道德模范故事会巡演”、“济宁市纪念抗战胜利75周年文艺演出”、“决胜2020—齐鲁故事会优秀小品曲艺节目展演暨第三届山东省少儿曲艺展演”等活动十余场。      4、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有声有色。配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在反法西斯胜利75周年、建军节、五一劳动节、“元月中秋 共庆华诞”母亲节等时间节点,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      5、扶贫联建送温情。承办“追寻红色足迹•重温革命经典”四省八市群众艺术展演,国家文化云平台进行了现场直播,在线观众达25万余人次。做好与曲阜市息陬镇西夏宋村联建工作,开展送书画进村、惠民演出服务等活动。    (三)非遗保护传承彰显活力      1、灵活有效的宣传体验,让非遗“活”起来。打造非遗小课堂品牌,利用周末以及节假日时间组织传承人深入社区开展非遗培训活动,截止目前开展教学活动23场。在济宁广播电台《品读济宁》栏目中开展“讲非遗传承故事 用声音记录济宁”系列专题100余场。      2、持续不断的展览汇演,让非遗“火”起来。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期间举办非遗抗疫作品展,举办“骑游运河 传承非遗”济宁市“非遗传承 健康生活”骑行宣传活动。举办国庆中秋非遗专题展览活动,邀请剪纸、面塑、泥塑、刺绣等传承人,以绣国旗、剪国旗、贴国旗为主题,丰富非遗专题活动内容,深受广大儿童和家长的喜爱;组织开展“非遗进景区专题演出”活动,先后在邹城上九村景区、金乡羊山景区举办“非遗进景区”专题演出活动。举办济宁市各县市区非遗精品展,截止目前已举办泗水专场、曲阜专场、微山专场以及兖州专场,展览期间并安排传承人现场教授、互动体验非遗项目。      3、时尚新颖的融合创新,让非遗“新”起来。举办了济宁市首届非遗购物节活动,活动邀请全市各县市区最具地方特色的非遗产品单位和非遗传承人30多家参加,以现场展示和直播带货的方式,推动非遗产品销售。在馆内设立了“文创空间”展厅,分别与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山东理工职业学院等联合建立非遗传习创新基地,把学生们的创意设计作品展示出来。积极组织各县市区开展第五批国家级、省级非遗项目申报工作,我市有2个项目入选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25个项目入选山东省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成绩位居全省前列。完成第六批市级传承人评审工作。此外,积极做好蓓蕾艺术工作站和暖阳春苗文化志愿服务相关活动。       2020年,市文化馆分别荣获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的“蓓蕾艺术工作站”讲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故事优秀组织奖、“大家创•众志成城 抗击疫情山东非遗人在行动”优秀非遗作品评选活动优秀组织工作奖、山东省文化馆学雷锋志愿服务月摄影大赛优秀组织单位、山东省文化馆举办“讲好山东故事,走向我们的小康生活”摄影巡展优秀组织单位、“彩山特曲杯”2020大家唱第三届山东省青年歌手大赛优秀组织奖。 四、济宁市文化馆机构编制实名制情况  机构名称:济宁市文化馆 实有人员名单:纪文杰、周轩、樊云松、李富荣、任冬梅、王宏、曲晓文、潘亚敏、李亚、张丹丹、张梦、于双奎、李健、赵健、孙灿、张续武、芮晗、王素梅、孙春阳、高燕、张娇、张明、吕源、国敏、赵艺博、李争艳、刘庭枫、杨超然、毕传忠、吴昊、杜辉、陈为琴、齐帅、薛剑峰、王明峰、李润国、郑浩   

2021-04-21
2021年济宁市文化馆预算公开

     2021年济宁市文化馆预算公开.pdf

2021-03-09
2019文化服务年报

2020-08-06
济宁市文化馆信息公开情况

一、 依法设立登记的信息 事业单位法人基本情况1.单位名称:济宁市文化馆2.住所: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运河路136号3.宗旨: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业务范围:(一)组织、指导群众文化活动。         (二)培训业余文艺骨干。         (三)搜集、整理、保护民族民间文化遗产。         (四)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与交流。        4.法定代表人:纪文杰5.经费来源:全额拨款6.开办资金:784万元7.举办单位: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济宁市文化馆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章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为济宁市文化馆。第三条  本单位住所: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运河路136号。第四条  本单位是经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管理,该主管部门(单位)即为本单位举办单位。第五条  本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登记或者备案。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第六条  本单位宗旨是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第七条  本单位业务范围:(一)组织、指导群众文化活动。         (二)培训业余文艺骨干。         (三)搜集、整理、保护民族民间文化遗产。         (四)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与交流。第八条  从业誓词:本事业单位法人在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从事活动,不违背宗旨,不超越业务范围,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国家法律、法规,履行权利义务,承担民事责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责任监督:投入国有资产的举办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实现宗旨和业务范围的监督管理。部门、行业和社会监督:本单位面向社会开展业务活动和经营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九条  本单位决策机构是行政办公会,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制定修改章程(二)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三)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四)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五)决定拟任法定代表人人选(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十条  本单位拟任法定代表人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他主要职责是:(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行政办公会的决议。(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三)拟定内部管理制度。(四)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第四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原则第十一条  本单位具体经济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收入。第十二条  本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认真做好本单位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相关科室及个人。本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帐账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第十三条  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本单位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第十四条  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本单位接受财政、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第十五条  本单位接受的捐赠、资助,必须按照捐赠人、资助人的约定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使用捐款、资助的情况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向捐赠者、资助者公布。 第十六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前,应当进行财务审计。第五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处理第十七条  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或因宗旨业务已经消失、事业性质改变等原因,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立、合并、撤销的,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第十八条  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形成清算报告。清算期间,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第十九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六章    章程修改第二十条  单位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一)章程规定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律规定不符的。(二)章程规定的内容发生改变的。(三)决策机构决定修改章程的。(四)其他原因需要修改章程的。第二十一条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经2009年2月28日领导班子成员会议表决通过。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三、法人年度检查信息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积极推动市民艺术普及教育1、公益性展览常年不断。充分发挥文化中心新馆展厅的优势,面向社会不同群体举办了丰富多彩的惠民展览活动。2019年已举办展览24场,展览天数达300余天,观看展览人数25万人次。主要有济宁市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书画作品展、济宁市非遗过大年摄影展、济宁市第九届少儿书画大赛作品展、济宁市近代建筑摄影美丽家乡摄影作品展、济宁市廉政书画作品展。2、艺术辅导培训参与广泛。以拓展艺术辅导培训工作为重点,成立市老年大学分校,形成了门类比较齐全的课程体系,先后开设82个班次,招收学员3600余人。同时,针对不同社会群体的需求,开办各门类公益辅导班,如全市舞蹈创作表演、音乐、曲艺创作等业务骨干培训班,城区广场舞、中国舞少儿师资、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等培训班十余期,培训学员600余人次。3、文艺团队建设再上新台阶。打造公共文化服务免费开放品牌,组织馆办中老年合唱团、民乐团、模特队、国标舞队、踢踏舞队、民族舞队、京剧队、豫剧队、葫芦丝队有序开展排练演出活动。“玖歌艺术团”在2019全市庄户剧团汇演获得“一等奖”。依托文艺团队骨干力量,开展中老年公益葫芦丝培训一期;开展亲子葫芦丝培训一期;中老年太极拳培训班一期。4、文艺创作再结硕果。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三弦平调《孝贤劝父》顺利结项,并与6月份参加第三届中国鱼台龙虾节开幕式大型文艺演出活动。编创作品《我们都是追梦人》荣获第十二届山东国际大众艺术节——山东省第二届优秀广场舞蹈作品展演优秀展演奖。(二)发挥惠民服务价值引领作用1、百姓讲堂活动有条不紊。新馆完成搬迁后,迅速完善多功能厅设施设备,从4月份开始,百姓讲堂正常开讲,年内完成授课18场,观看微信直播的观众达17.68万人次。2、“市民大舞台”演出丰富多彩。重点围绕新年春节、重阳节等传统节日和庆祝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等重大节庆日,组织文化惠民演出63场。3、专题文艺演出精彩纷呈。组织策划了2019网络春节联欢晚会、2019年全市庄户剧团文艺汇演、第十八届济宁市曲艺小品大赛、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合唱比赛、第四届济宁市电视舞蹈大赛颁奖暨汇报演出、第六届山东省小品新作大赛等专题文艺演出近30场。4、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有声有色。配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围绕第12个“世界自闭症关注日”、第71个世界卫生日、“弘扬劳模精神,争当时代先锋”五一劳动节、“温馨五月,感恩母亲”母亲节等,开展“我们的节日”志愿服务活动十余场。5、扶贫联建送温情。组织传承人前往新疆英吉沙开展非遗交流,剪纸、面塑传承人分别在相关中小学开展教学体验活动。组织举办了山东 济宁--新疆 英吉沙“杏韵花开”摄影作品展、山东济宁—重庆万州“鲁渝情”两地书法交流展。参与“追寻红色足迹•重温革命经典”四省八市群众艺术展演走进江西赣州。(三)非遗保护传承彰显活力1、灵活有效的宣传体验,让非遗“活”起来。组织传承人利用传统节日、法定假期、周末,在非遗展馆体验区开展非遗体验活动30余场。年内还组织济宁一中、育才中学、海达行知中学、小太阳幼儿园等学校开展非遗体验活动30余次,直接参与学生2000余人。同时,还积极开展非遗文化交流,组织剪纸、面塑、书画等传承人前往新疆英吉沙中小学校,在课堂给新疆学生们讲授非遗知识,传承非遗技艺;组织非遗项目参加成都非遗国际文化节、省非遗博览会、深圳文博会等展览交流活动。2、持续不断的展览汇演,让非遗“火”起来。“山东省第四个非物质文化遗产月”(2019年1月28日至3月8日)期间,配合新馆试运营,组织举办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手工技艺展示、“非遗过大年”摄影展、“老济宁记忆”画展、济宁市民间吹打乐汇演等系列活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期间,举办了第四届“千年运河曲声扬”济宁市优秀曲艺节目汇演、济宁市第二届少儿手工艺大赛。3、时尚新颖的融合创新,让非遗“新”起来。“运河记忆•品味中秋”、“祝福祖国”文化惠民消费季文创产品展,让传统文化与现代生活实现“完美相遇”,非遗元素融入时尚产品的设计开发,激活了非遗传承。在馆内设立了“文创空间”展厅,分别与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山东理工职业学院等联合建立非遗传习创新基地,把学生们的创意设计作品展示出来。此外,做好《山东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普及读本(传统工艺卷和传统美术卷)》济宁市相关项目的编撰工作。编撰项目14个,近10万字。承担了全市非遗传承基地评审,全市非遗保护十大亮点工作、十大传承人评审,第五批国家级项目推荐及第六批市级传承人申报等工作。2019年,市文化馆被评为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济宁市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济宁市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示范基地。在各门类业务展演中,分别荣获山东省第二届优秀广场舞作品优秀展演奖、展演组织奖,“放歌新时代,礼赞新中国”山东省群众合唱优秀展演奖,“金彩山杯”第二届山东省歌手大赛优秀组织奖。百姓讲堂公益宣讲团成功入选济宁市优秀民间儒学社团。我馆申报的2019年度“春雨工程”全国志愿服务--“文化服务·筑梦起航”新时代文明实践文化服务基地项目成功立项,并实施结项。 四、济宁市文化馆机构编制实名制情况  机构名称:济宁市文化馆 实有人员名单:纪文杰、周轩、刘翠云、樊云松、任冬梅、王宏、曲晓文、潘亚敏、张梦、于双奎、李健、赵健、李富荣、孙灿、张续武、芮晗、王素梅、孙春阳、高燕、张娇、张明、吕源、国敏、赵艺博、赵新宏、李争艳、刘庭枫、杨超然、毕传忠、吴昊、杜辉、陈为琴、齐帅、薛剑峰、孔腾、王明峰、李润国  

2020-04-15
济宁市群众艺术馆公开事项目录

 济宁市群众艺术馆信息公开基本目录                                 一、机构概况【工作事项】机构概况【公开内容】济宁市群众艺术馆机构概况(本馆简介、领导班子、岗位责任)【公开时限】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方式】济宁市群众艺术馆网站【责任主体】济宁市群众艺术馆二、业务工作(一)信息公开内容【工作事项】信息公开内容【公开内容】济宁市群众艺术馆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方式】济宁市群众艺术馆网站【责任主体】济宁市群众艺术馆(二)群众文化活动工作【工作事项】群众文化活动【公开内容】济宁市群众艺术馆相关的群众文化活动(群众文化演出、展览、讲座、培训、非遗等相关活动)【公开时限】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方式】济宁市群众艺术馆网站【责任主体】济宁市群众艺术馆(三)监督渠道【工作事项】监督渠道【公开内容】济宁市群众艺术馆监督渠道【责任主体】济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监督电话】0537—2312260 济宁市群众艺术馆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公开类别序号公开事项公开内容责任主体机构职能1机构概况济宁市群众艺术馆机构概况(本馆简介、领导班子、岗位责任)济宁市群众艺术馆 业务工作2信息公开内容济宁市群众艺术馆信息公开内容济宁市群众艺术馆3群众文化活动济宁市群众艺术馆相关的群众文化活动(群众文化演出、展览、讲座、培训、非遗等相关活动)济宁市群众艺术馆4监督渠道济宁市群众艺术馆监督渠道济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9-08-21
济宁市群众艺术馆信息公开情况

一、 依法设立登记的信息事业单位法人基本情况1.单位名称:济宁市群众艺术馆2.住所: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楼中路21号3.宗旨: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业务范围:(一)组织、指导群众文化活动。         (二)培训业余文艺骨干。         (三)搜集、整理、保护民族民间文化遗产。         (四)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与交流。        4.法定代表人:纪文杰5.经费来源:全额拨款6.开办资金:784万元7.举办单位:济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济宁市群众艺术馆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章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为济宁市群众艺术馆。第三条  本单位住所:山东省济宁市太白中路21号。第四条  本单位是经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济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管理,该主管部门(单位)即为本单位举办单位。第五条  本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登记或者备案。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第六条  本单位宗旨是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第七条  本单位业务范围:(一)组织、指导群众文化活动。         (二)培训业余文艺骨干。         (三)搜集、整理、保护民族民间文化遗产。         (四)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与交流。第八条  从业誓词:本事业单位法人在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从事活动,不违背宗旨,不超越业务范围,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国家法律、法规,履行权利义务,承担民事责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责任监督:投入国有资产的举办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实现宗旨和业务范围的监督管理。部门、行业和社会监督:本单位面向社会开展业务活动和经营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九条  本单位决策机构是行政办公会,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制定修改章程(二)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三)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四)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五)决定拟任法定代表人人选(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十条  本单位拟任法定代表人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他主要职责是:(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行政办公会的决议。(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三)拟定内部管理制度。(四)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第四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原则第十一条  本单位具体经济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收入。第十二条  本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认真做好本单位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相关科室及个人。本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帐账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第十三条  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本单位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第十四条  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本单位接受财政、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第十五条  本单位接受的捐赠、资助,必须按照捐赠人、资助人的约定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使用捐款、资助的情况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向捐赠者、资助者公布。 第十六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前,应当进行财务审计。第五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处理第十七条  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或因宗旨业务已经消失、事业性质改变等原因,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立、合并、撤销的,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第十八条  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形成清算报告。清算期间,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第十九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六章    章程修改第二十条  单位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一)章程规定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律规定不符的。(二)章程规定的内容发生改变的。(三)决策机构决定修改章程的。(四)其他原因需要修改章程的。第二十一条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经2009年2月28日领导班子成员会议表决通过。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三、法人年度检查信息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以推进全民艺术普及为己任,不断加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1、举办公益性展览。作为群众艺术馆众多文化项目中同样颇具影响力的部分,每年丰富多样的惠民展览活动也吸引了大批文化爱好者。2018年已举办展览38场,展览天数160余天,观看展览人数约6万人次。包括“喜庆十九大 巡礼文化山东”山东省首届艺术摄影展、交流的目光—山东省与巴伐利亚州缔结友好关系30周年摄影光流展、儒风运河暨齐鲁文化现代集邮展、“相约孔孟之乡”2018中韩书法交流展、太湖情怀—无锡中青年书法篆刻作品提名展等主题性书画展览。通过举办展览活动,有效提升了市民艺术素养,丰富了市民的精神文化生活。2、积极开展群众文艺辅导培训。我馆开办少儿美术、书法、舞蹈等门类的公益辅导班,全年举办少儿公益中国舞、街舞、爵士舞培训班5期,培训人数100人次;公益性美术培训2期,培训学员40人次;书法6期;培训80人次。设立济宁市群众艺术馆老年大学艺术分校,开设瑜伽、民族舞、现代舞、模特等培训班全年开展公益课达180课次。同时,在馆外建立艺术培训基地和辅导点,在南池书院、嘉华星雨自闭症康复中心、启原色艺术空间建立非遗传习基地。2018年5月我馆业务人员在山东省文化馆开展的“新六艺学堂”中教授民族舞提高班课程。随后又到汶上县、邹城市、高新区黄屯社区基层单位进行广场舞、秧歌舞及文化志愿者培训达千余人。音乐业务人员在组织排练新创作文艺作品报送的同时,先后辅导市公安局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歌咏大会并取得优异成绩,以及如意集团庆祝中国共产党97周年暨“永远跟党走共筑中国梦”大型歌咏会。组织文化志愿者到中信银行、烟草公司、交运系统、如意集团、市妇联、理工学院、农行各支行、小不点康复中心、任城残联、技师学院、职业技术学院等学校、厂矿企业辅导群众文艺演出。2018年,组织了全市文化馆(站)摄影培训班;全市文化馆馆长业务培训班,共培训专业人员300余人。3、文艺团队建设再上新台阶。馆里的中老年合唱团、民乐团、青年合唱团等团队活动正常,组织有序,在社会上的影响和带动作用越来越大。2018年组织文化志愿者开展中老年合唱培训50课次,开展葫芦丝培训22课次,并且在市民大舞台组织了专场文艺演出。在我馆推荐的“济宁迎春山东梆子剧团”在济宁市第四届庄户剧团文艺汇演中获金奖。我馆青年合唱团女生小合唱参加了如意集团2018《新时代、新征程》济宁市军民迎新春文艺演出。4、开展少儿曲艺创作培训和非遗进校园活动。依托非遗资源积极组织开展故事会进校园活动暨“蓓蕾艺术工作站”建设,在全市设立市、县级蓓蕾工作站100余个。组织全市蓓蕾艺术工作站参加“讲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故事会”优秀作品评选,我市推荐《孝贤颂》入选10个最受欢迎作品,另有4个节目获得优秀作品奖,2人获得优秀工作者。组织传承人开展非遗进校园、进社区活动, 先后在济宁市机关幼儿园、二十里铺的嘉华星雨自闭症康复中心、济宁市附属小学幼儿园街道等开展非遗传习活动。同时,馆非遗传习所常年开展节假日非遗培训活动。5、坚持把文艺创作作为常态工作。我馆编排的三弦平调《孝贤劝父》入选国家艺术基金2018年度资助项目。2018年6月组织2017年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孔子试徒》、2018年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孝贤劝父》节目参加首届大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优秀项目展演活动。2018年9月《孝贤劝父》参加了在济南举办的第五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非遗社区行”活动。我馆业务人员创作的女声小合唱《红莲花·土琵琶》、少儿群舞《杏坛的孩子们》和山东落子《家有爹娘》获得第十一届山东文化艺术节群众艺术新创作品优秀奖。舞蹈《杏坛的孩子们》参加山东省第十二届“小飞天”奖儿童舞蹈大赛决赛并荣获一等奖。2018年度山东省群众文化优秀论文评奖中,荣获二等奖1名,三等奖4名。山东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立项1项,结题2项。(二)以文化惠民为宗旨,不断发挥群众文化引领带动示范作用1、百姓讲堂活动有条不紊。2018年,按照每月两场,适度增加的方式进行课程安排。截止目前2018年已完成授课20场。彭兴奎讲授的《走进余光中的文学世界》、张宏图讲授的《文学作品中的春节》、谢长伟讲授的《汉字书体源流浅说》、田耕讲授的《孔子学说的现代价值》、胡光耀讲授的《济宁汉画像石》、杨建忠讲授的《回归文字本意》、穆炳森讲授的《三字经诠释联注》及孔勇讲授的《说说孔子》等课程。2、“市民大舞台”活动丰富多彩。“市民大舞台”活动丰富多彩。“市民大舞台”作为“政府搭台,百姓听戏,激情广场大家唱”工程的重要实施载体,围绕“春节”“元宵节”“春龙节”“三八妇女节”“母亲节”“端午节”“五一”“建党九十七周年等重要节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围绕创城宣传等主题组织广大文化志愿者开展惠民演出,截至目前,市民大舞台文化惠民共演出72场。3、重点主题演艺活动精品化。2018年组织策划了2018网络春节联欢晚会、第三届“儒乡鼓韵金唢呐”济宁市民间吹打乐汇演、第三届“千年运河曲声扬”济宁市优秀曲艺节目汇演、全市庄户剧团文艺汇演、“我们的中国梦”全市新创文艺作品颁奖暨2018年新春文艺汇演、济宁市第六届全民广场舞比赛、第五届济宁市少儿曲艺大赛、第二届山东省少儿曲艺比赛吸引了近万名市民参与。4、文化志愿服务有声有色。为文化志愿服务更加制度化,我馆建立济宁市群众艺术馆文化志愿服务活动中心,印制了志愿者服务手册,升级改造了“学雷锋志愿服务”台,细化了志愿者章程、志愿者工作守则、志愿者管理制度,发布志愿者招募简章。 2018新年期间组织城区优秀业余文化队伍(庄户剧团)在任城区公共文化服务基层示范点开展14场演出活动,在高新区社区开展了4场演出活动。 5月10日组织文化志愿者走进市社会福利中心开展“温馨五月 感恩母亲”文艺演出服务活动;6月13日市组织古槐街道铁塔寺社区党员群众来艺术馆观看济宁市第六届道德模范风采展;6月26日庆祝建党97周年文化志愿服务进阜桥街道津浦街社区活动;6月27日庆祝建党97周年文化志愿服务太白湖区许庄街道活动。(三)以全面构建非遗传承传播体系为目标,不断巩固抢救保护成果,为文化扶贫做出应有的贡献。1、非遗传承人是非遗保护的核心力量,是非遗传承发展的关键。2018年5月,在原有市级非遗传承人的的基础上了,开展了第五批市级非遗传承项目申报工作,工作开展1个月以来,各县市区初评推荐共134项。2、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日”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月”系列活动。2018年2月8日(腊月二十三)在曲阜市夫子文旅城非遗展示基地开展“我们的中国梦”2018年济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月’优秀非遗项目展演启动仪式活动。展演现场国家级非遗传承人杜玉珍、刘世福,省级传承人刘炳金、顾成德、刘宝斌先后登台为观众表演了传统经典剧目;展示区域内楷木雕刻、尼山砚、剪纸、面塑、糖画、炭雕等进行了现场展示并开展了周制婚礼、孔子婚俗、现场射箭等体验活动; 2018年2月16日-2月21日(正月初一至初六)在文化广场开展了持续6天的“我们的中国梦”非遗过大年、非遗春节庙会,庙会形式多样,包括非遗项目现场展示与室内的非遗月展演演出活动。3月2日上午,在我馆展览馆开展了“非遗过大年”元宵节非遗展示体验活动。活动现场邀请了30多位非遗传承人包括泥塑、虎头鞋、木雕、葫芦雕刻、剪纸等30多个非遗展位,现场非遗传承人还为群众讲解展示并进行互动体验。6月6日,济宁市2018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活动在济宁学院拉开帷幕。开幕式上为济宁市非遗保护传习基地揭牌。开幕式结束后,黄氏二郎拳、查拳、文圣拳、昆仑拳等来自全市的15支传统武术队伍进行了精彩的传统武术项目展演。同时举办传统体育进课堂活动,传承人走进高校体育课堂,开展高校学生传统体育学习体验活动。非遗高校论坛也同期举办。6月8日“多彩非遗 美好生活”——2018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展示系列活动在我馆展览楼开幕。开幕式上,对2017年度非遗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山东省“县及县以下历史文化展示工程”示范点进行了表彰颁奖。开幕式结束后举办了以“多彩非遗  美好生活”为主题,通过非遗现场展示体验活动、“放歌新时代  共享新生活”文化惠民暨非物质文化遗产摄影图片展、济宁职业技术学院非遗教学成果展、首届全市少儿手工艺术大赛作品展四大版块内容,全面展示了我市近年来在非遗记录保存、高校非遗传承、少儿非遗培训和非遗创新发展等方面取得的成果。3、积极支持、开展传承人保护与传承活动。4月1日,在汶上县文化馆非遗厅隆重举行省级非遗传承人刘炳金先生授徒仪式。4月10日,参与举办济宁市少儿快板师资培训班。培训班在南池曲艺社举办,来自全市的50多名少儿快板老师参加了培训活动。4月22日,举办国家传承人彭文瑜弟子李顺文授徒拜师仪式。做好省非遗传承人群培训工作,积极探索传承发展模式。积极配合省黑陶、葫芦雕刻、陶艺、石雕培训通知要求,下发培训通知,组织传承人20多人参加培训。4、组织参加省厅相关比赛及展演活动。组织我市传承人6人参加第五届全国非遗博览会传统工艺比赛山东赛区选拔赛,获得1个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的好成绩。组织参加“我们的中国梦”2018年全省非遗微视频大赛,活动仅评出2个一等奖,我市推荐的《柘陶—土与火的艺术》便是其一,另外视频《周广胜》《颜德印的楷雕艺术》获得网络人气奖。按照省文化厅通知做的运河沿线非遗项目展演活动;参加在淮安举办的运河沿岸非遗精品展。按照省文化厅要求,我市楷木雕刻、玉堂酿造技艺两个项目参加在淮安举办的运河沿线非遗精品展;参加在天津举办的全国曲艺周演出活动。我市山东落子、端鼓腔两个项目参加在天津举办的全国曲艺周演出活动。组织我市玉堂酱园与曲阜楷木雕刻两个项目于2018年9月13日至17日,在济南参加第5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并得到了一致好评。5、成功举办济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电商培训班。11月26日至28日,济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电商培训班圆满完成。来自全市各县市区的非遗传承人50余名参加了此次培训培训,来自山东省文化厅非遗处和淘宝大学济宁基地的专家分别就非遗保护和乡村振兴,电商店铺的注册及运营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和授课。一系列非遗保护工作的开展,让我们充分认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只有走进生活才能有效地保护和传承。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互联网+”的时代背景下,互联网及电商,以其便捷、高效、精准、覆盖面广和无地域限制的特点,非常适合一些非遗项目从业人员少、生产规模小、产品特色强、文化内涵丰富的特点,对扩大产品销售,实现非遗从业人员脱贫致富方面有着极大的优势。但是目前,由于相当部分非遗从业者现代化意识不足,互联网应用知识缺乏,无法开设和开展网络推广和销售活动,无法让非遗产品创造出更大经济价值和文化价值。这次培训班的适时举办,以详尽的电商运营知识解决了传承人开设电商店铺的技术问题,以全面的非遗创新和传承理念开拓了传承人的视野,解决了传承人困惑和期盼解决的实际问题,受到了参训人员的一致好评。近年来,在济宁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积极开展非遗保护工作,构建起项目、传承人、传习所、生产性保护基地、生态保护区“五位一体”非遗保护传承体系,各项工作取得很大成绩。此次培训班成功举办,在全省率先开启了非遗人电商培训模式,促进了我市“互联网+非遗”工作的具体化落实,在解决非遗与现代生活融合,推动我市非遗精准扶贫工作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2018年,我馆被山东文化厅授予非遗保护先进单位。同时,4人获非遗保护先进个人。四、济宁市群众艺术馆机构编制实名制情况  机构名称:济宁市群众艺术馆 实有人员名单:纪文杰、周轩、刘翠云、樊云松、任冬梅、王宏、杜辉、毕传忠、张梦、于双奎、刘辉、齐帅、李润国、吕源、国敏、赵新宏、王素梅、吴昊、赵艺博、曲晓文、张明、赵健、李富荣、李健、薛剑峰、张涛、李争艳、孙春阳、高燕、张娇、张续武、刘庭枫、孙灿、杨超然、潘亚敏、陈为琴、芮晗、孔腾、王明峰

2019-03-21